【财新网】中国首名“70后”地级市市长、黑龙江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因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被黑龙江绥化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730万元。2月7日,黑龙江省高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上述消息。
张恩亮涉案始于2004年7月,终于2021年3月,长达近17年。据绥化中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计379万余元。2004年7月至2021年3月,张恩亮利用担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副书记、书记,黑龙江省青年联合会主席,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鹤岗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人事任免、工程承揽、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7317万余元。2015年上半年,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共计3000万元,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