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开庭7个月后,青岛原市长张新起一审领刑无期,从而成为兔年领刑的“首虎”。
据南京中院消息,2月20日,张新起受贿一案宣判,法院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张新起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张新起利用担任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市副市长、市长,中共潍坊市委书记,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1年,张新起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