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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年领刑“首虎”、青岛原市长张新起一审获刑无期

文|财新 唐爱琳
发布于 2023年02月20日 17:11   更新于 2023年02月20日 17:48
15年受贿1.55亿余元;到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
2023年2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新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张新起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图:央视新闻客户端

  【财新网】开庭7个月后,青岛原市长张新起一审领刑无期,从而成为兔年领刑的“首虎”。

  据南京中院消息,2月20日,张新起受贿一案宣判,法院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张新起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张新起利用担任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市副市长、市长,中共潍坊市委书记,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1年,张新起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亿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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