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财政部和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解读,现就各方面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