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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新民诉法实施面临三大问题

2012年11月27日 16:47 来源于 财新网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认为,弱司法条件下公益诉讼面临实施困难,诚信原则应用于民事诉讼需要通过判例明晰,第三人撤销之诉将考验律师的诉讼策略选择
资料图:张卫平。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弱司法条件下公益诉讼面临实施困难,诚信原则应用于民事诉讼需要通过判例明晰,第三人撤销之诉将考验律师的讼策略选择。11月27日,在首届中国商事诉讼论坛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发表上述观点。

  就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下称“修正案”),张卫平认为,至少应从三个方面加以注意。

  首先,在诚实信用原则方面,修正案的表述过于简要。

  修正案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在张卫平看来,这样的表述过于抽象。事实上,即便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也很难将其具体细化。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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