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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建言民诉法修改增加调查令制度

2012年06月18日 11:57 来源于 财新网
这一制度,旨在解决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取证难”问题,尤其是国家机关拒绝提供证据文件的情况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随着《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审议时间愈加临近,6月1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再次召开研讨会,就调查令制度、败诉方律师费承担等修改意见,进行最后讨论。

  此前的2011年10月和2012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此番修法主要涉及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公益诉讼制度、专家参与诉讼、先行调解、小额诉讼制度、第二审程序的开庭审理、申请再审的期限,以及法院对申请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查条件等问题。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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