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虹桥)从2010年8月始自安徽的“艾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开始,至2012年11月,四川、贵州、江西三省又出现三起“艾滋就业歧视案”。
在2012年“世界艾滋病日”前夕,上述四起艾滋就业歧视案的六位代理律师于11月29日共同向国务院法制办寄送了一封建议信,要求审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删除其中的“艾滋病不合格条款”,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平等就业权。
2010年8月,安徽省安庆市民小吴(化名)将安庆市教育局和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直指教师招聘体检标准涉及艾滋歧视。之后,各地陆续出现类似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