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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要求各地依法监管救灾捐赠

2013年04月22日 14:18 来源于 财新网
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后,民政部曾发文指定政府或官办慈善机构接收善款善物,此次仅要求政府部门向省级汇集资金,交四川民政厅使用

  【财新网】(记者 蓝方)雅安芦山地震发生两天后,民政部就善款接收做出初步安排。与往次大型赈灾不同的是,民政部未限定接收捐款的单位,亦未要求民间捐赠汇缴。

  2013年4月22日凌晨,民政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第一份有关芦山赈灾的文件:《民政部关于高效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此前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后,民政部都就善款善物的接收、管理下发过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的第一个内容,便是指定接收善款的单位。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四川雅安地震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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