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014年1月9日,湖北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该省高级法院刑三庭庭长张军的职务。
1月10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造成恶劣影响的原庭长张军,给予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新华社引述官方消息称,1月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免去张军的职务。2013年底,张军被网络曝光与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引发社会关注。此后,湖北省高级法院认为,张军已涉嫌违纪,依法提请免去其相关职务。
上述网帖曝光后不久,2013年12月8日,湖北省官方曾回应称,经查,湖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副院长中,均无张军此人。但事后被证明,张军是该省高院刑三庭庭长。
2013年12月9日,@新华社发布官方微博从湖北省高院获悉,“针对网上《网爆湖北法院院长张军嫖娼门》情况,调查确认被曝光人员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经查,张军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已根据规定,决定提请免去其庭长职务,停止工作,将依纪进一步处理。”■
(财新记者 闻静 整理)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