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将开展试点

2014年06月23日 14:12 来源于 财新网
民政部将研究制定远程医疗服务价格,将远程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范围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璐)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今日(6月23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市、湖北省、云南省部分社会福利院和医院开展面向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

  据了解,此次共有八家单位参与试点工作,其中北京市三家,分别为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和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湖北省三家,分别为,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与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两家,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和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

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