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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扫黄新规拟禁公安人员开办按摩场所

2014年07月08日 17:04 来源于 财新网
广东拟规定,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按摩服务场所的经营管理;凌晨2时至上午8时在按摩服务场所消费人员的身份信息,将被报送公安机关

  【财新网】(记者 石睿)7月7日,《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要求按摩期间不得熄灯,不得遮挡房门的透明部分。同时,凌晨2时至上午8时在广东按摩服务场所消费人员的身份信息,将被报送公安机关。

  为观察室内按摩区域的整体情况,《征求意见稿》要求,按摩房内不得设立桑拿蒸汽室、浴室等房中房,不得设立阻碍展现室内环境的隔断物;房门距地面一定高度的部分,要使用一定面积的透明材质。同时,房内照明灯的亮度需能清晰辨明房内整体情况。

责任编辑:林韵诗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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