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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50天后 朱明国被撤广东省委委员

2015年01月17日 21:06 来源于 财新网
2014年11月28日落马,12月12日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2015年1月4日被免广东省政协主席

  【财新网】(记者 王婧 实习记者 罗国平)1月17日,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在广州闭幕。全会决定撤销朱明国的十一届省委委员职务。

  据中新网报道,全会决定,鉴于朱明国、梁毅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按照党章规定,决定撤销朱明国、梁毅民的十一届省委委员职务,依次递补十一届省委候补委员古伟中、谭泽中为十一届省委委员。

  据悉,朱明国为广东政协原主席,此前举行的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议免去朱明国的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报请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备案确认;梁毅民为中共茂名市委原书记,此前举行的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梁毅民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责任编辑:曹文姣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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