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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生”单独二胎遭解聘 家长告上仲裁庭

2015年03月26日 13:50 来源于 财新网
因生二胎被解除劳动关系在中国非常普遍。有学者认为劳动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无权处罚开除“超生”或“抢生”的员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亦应启动全面修改,清理将就业权利与计划生育挂钩的规定

  【财新网】(记者 赵晗)在中国,因为生二胎而被单位辞退的职员大有人在。2015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二中院”)发布的数据显示,因生二胎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

  在因生二胎而被辞退的当事人中,来自浙江的许爸爸(化名)在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无果后,于2015年3月24日将他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目前,该案已获受理,并将于4月20日召开仲裁庭。许爸爸的遭遇,也是在“单独二胎”政策放开以前便已“抢先生育”的家长们,在政策调整与法规变化的夹缝间,所面临的一道典型难题。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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