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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审结首例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

2015年12月03日 07:44 来源于 财新网
20年来,至少有七位最高法院二级大法官开庭审理案件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12月2日上午9时,最高法院副院长、赔偿委员会主任委员、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敲响了最高法院本部大法官到巡回法庭办案的“第一槌”,由她担任审判长的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件在位于沈阳的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开庭审理。

  财新记者了解到,该案是最高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首例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另据不完全统计,自1995中国法官等级制度确立以来,最高法院至少有七位二级大法官审理过案件,并经媒体公开披露。在陶凯元之前,最高法院已有六位二级大法官审理过案件,分别是:李国光1997年主审中振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罗豪才1997年主审深圳贤成大厦案、唐德华2001年主审海南房地产纠纷案,黄松有2007年主审家庭财产纠纷案,奚晓明2013年主审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胡云腾2015年主审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辽宁泰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返还纠纷案件。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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