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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表彰352个“东方之星”救援先进集体个人

2016年01月26日 14:12
“东方之星”沉船事故盖棺论定。442人遇难,43人被处分追责,99个集体和253人被表彰
监利县民政局等99个集体

  据荆楚网消息,根据《关于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湖北省救援和处置工作表彰工作的通知》(鄂办发电〔2016〕4号),经逐级审核推荐、资格审查、初审、复审,拟推荐监利县民政局等99个集体为“‘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湖北省救援和处置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官东同志等253名个人为“‘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湖北省救援和处置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上述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6年1月26日至1月30日)。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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