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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爆炸事故一年半后集中宣判 14名责任人一审获刑

2016年02月03日 17:29 来源于 财新网
中荣公司董事长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陈艺等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在昆山“8·2”爆炸事故发生整整一年半之后,2016年2月3日,新华社记者从江苏省苏州市委宣传部获悉,当天该案集中宣判,所涉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昆山市经济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4号厂房进行抛光作业时,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2014年12月31日公布的国务院“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事故已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而据财新记者了解,此后死亡数字仍在上升。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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