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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手术气体致盲案开庭 患者要求鉴定医疗行为

2016年05月27日 15:58 来源于 财新网
5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北医三院“问题气体致盲案”。北医三院表示愿意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患者方面则要求鉴定是否存在医疗事故;目前,造成病患致盲的气体成分仍不明

  【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一个月前,江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北医三院部分患者,在2015年间因使用不合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致盲的事件,曾倍受舆情关注。

  5月27日,北医三院“问题气体致盲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为患者实施手术北医三院表示愿意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患者方面则要求鉴定医院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事故。

  2015年5月、6月,北医三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分别购进批号为15040001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随后多名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其中,北医三院出现45例不良事件报告,45位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视网膜损害。经治疗。只有少部分患者视力有些许恢复,大部分患者视力损害严重,有患者已单眼致盲;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则有26名患者出现不良反应。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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