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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管理办法出台 强制仍于法无据

2017年06月10日 20:3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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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责险产品更类似一种准公共品,必须要有法律、政策的支持,或者有成熟的商业机制要求污染企业购买,而不是由企业自行决定买还是不买
6月9日下午,环保部、保监会联合发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该《办法》将按程序征求意见、审议后,以环保部、保监会部门规章形式实施。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6月9日下午,环保部、保监会联合发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该《办法》将按程序征求意见、审议后,以环保部、保监会部门规章形式实施。专家认为,这是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的一大进步,但仍需立法支持。

  《办法》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指,以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因其污染环境导致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强制性保险。

责任编辑:于达维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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