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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法典|防范治理性骚扰,还应做什么?

2018年08月31日 15:4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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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拟写入民法典。学者、律师认为,对性骚扰的治理,应由民法、行政法、刑法形成完整统一的体系
随着近来一系列职场、校园性骚扰、性侵案件相继曝光,相关讨论持续升温。正在制定的民法典拟对性骚扰问题作出规定。图/东方IC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瑞琪)正在制定的民法典拟对性骚扰问题作出规定。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日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人格权编草案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草案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随着近来一系列职场、校园性骚扰、性侵案件相继曝光,相关讨论持续升温。受访的学者、律师赞赏前述条款的积极意义,同时建议对治理性骚扰进行专门立法。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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