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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辩护与委托辩护之争频现 立法有回应

2021年08月18日 17:3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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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法》草案提请立法机关第三次审议,其中增加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时,不得限制或者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8月17日,《法律援助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读,其中增加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时,不得限制或者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近年来的一些热点刑事案件中,频频上演指派辩护与委托辩护之争。立法机关已经注意到这一现象,并作出回应。8月17日,《法律援助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读,其中增加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时,不得限制或者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法律服务,这项制度在中国已有近30年历史,不过以前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条例和规范性文件。2021年1月底,《法律援助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并公开争议意见,意味着这项制度将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详见财新网:《法律援助法草案一读 保障援助质量引热议》);6月7日草案提交二读且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彼时指派辩护与委托辩护之争就已成为热点话题(详见财新网:《法律援助法草案再次征求意见 刑案指派辩护受关注》)。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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