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分析|电商法实施不满三年,知识产权条款为何要改?

2021年09月04日 14:36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一方面,平台上对盗版和假冒的投诉不乏“碰瓷式”投诉;另一方面,真正被侵权者又面临维权手续繁琐等问题。专家认为,修法有利于权利人和被投诉方的利益平衡,也是落实中美经贸协议、履行国际承诺的体现
《电子商务法》施行以来,平台企业普遍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诉机制,一方面有的商家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恶意滥用投诉,另一方面真正被侵权的权利人又面临维权手续繁琐、成本过高等问题,此次修改有利于权利人和被投诉方之间的利益平衡。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葛杏航)实施尚不满三年,中国首部《电子商务法》已经启动修改。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修改〈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改方案拟延长电商平台处理知识产权投诉“反通知”的等待期并引入担保措施;与此同时对保护知识产权严重不力的平台施以重锤,增加规定可以限制其经营直至吊销许可证,引发业界学界热议。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这些修改既回应了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治理的现实需求,也是落实中美经贸协议有关规定、履行国际承诺的具体体现。《电子商务法》施行以来,平台企业普遍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诉机制,一方面有的商家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恶意滥用投诉,另一方面真正被侵权的权利人又面临维权手续繁琐、成本过高等问题,此次修改有利于权利人和被投诉方之间的利益平衡。也有受访学者提醒说,对电商平台吊销经营许可证是“大杀器”,这一款如最终获得立法机关放行,实践中应慎重使用。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