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备受关注的作家金庸诉江南“同人作品案”二审宣判。5月1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披露,该院判决,《此间的少年》作者江南的行为分别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令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登报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北京精典博维公司就其中33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江南是作家杨治的笔名,其代表作《此间的少年》创作于2000年,自2002年以来出版多次,讲述著名作家金庸笔下经典人物郭靖、黄蓉、乔峰、令狐冲等在宋代汴京大学发生的校园故事。这种利用原有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二次创作的作品,被称为“同人作品”。中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同人作品”具有先天的侵权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