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开庭近三年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受贿案一审宣判。据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消息,8月29日上午,该院以受贿罪判处姜国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扣押、查封、冻结在案的姜国文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姜国文利用担任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案件执行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39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