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被逮捕三个多月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湖南郴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郴州市检察院已向郴州市中院提起公诉。10月24日,最高检官网发布上述消息。
李春生是资深警官,曾在公安部任职七年,退居二线前,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近八年。
李春生涉嫌犯罪时长近23年。据方指控,他利用担任河南省新县县长、县委书记,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