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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受贿8823万余元 内蒙古高官李杰翔被判无期

文|财新 孙良滋
2024年02月27日 18:08
是2024年第八名领刑高官;2019年9月曾由内蒙古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跨省份交流出任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24年2月2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受贿一案。图:天津二中院公众号

  【财新网】一审开庭两个多月后,曾长期任职内蒙古的青海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杰翔因受贿罪一审获刑无期。2024年2月27日,天津二中院微信公号公布上述信息。

  至此,李杰翔成为2024年第八名领刑高官。此前七人分别是:谢计来胡毅峰张永泽何兴祥王铭晖田惠宇宋太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23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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