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23年12月7日,天津二中院一审开庭审理青海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杰翔受贿案。李杰翔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同日,最高法官网公布上述消息。
检方指控:2004年初至2021年10月,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23万余元。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杰翔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