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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高官姜志刚 被控20年受贿近8000万元

文|财新 孙良滋
2024年06月20日 19:42
检方指控其涉嫌犯罪时段为2003年至2023年间,期间他辗转国务院国资委、北京市委组织部长、宁夏党委副书记兼银川市委书记等,曾兼任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还曾当选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2024年6月20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受贿一案。

  【财新网】被提起公诉五个月后,2024年首名被诉高官、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宁夏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受贿案,于6月20日在河北衡水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姜志刚当庭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同日,“衡水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上述消息。

  检方指控:2003年至2023年,姜志刚利用担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管理二局副局长、局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宁夏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北京政协副市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特许经销商资格、项目招标承揽、业务合作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98万余元。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姜志刚刑责。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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