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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随着《刑事诉讼法》对于羁押讯问制度的完善,看守所里的刑讯逼供问题有所好转,但是与此同时,利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称“指居”)刑讯逼供的情况在恶化,且近两年是在急剧恶化。”近日,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院举办了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当废除否?”为主题的研讨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作上述表示。
会上陈永生列举了多个指居期间发生的案例,如江西男子陈礼艳在指居期间被敲诈勒索案、科技公司总经理邢燕军在内蒙古呼伦贝尔指居期间非正常死亡案、河北男子暴钦瑞在指居期间非正常死亡案,等等。
保护人权任重道远!保护人权任重道远!保护人权任重道远!
我国有宪法,有法官,法庭,律师,为什么不能凡事依法处理,公开审理?该判刑进监狱的,该取保候审的都依法执行,人人平等,这样既能警示他人,也能震慑违法者
真正的专家的建议
看到嫌疑人的“非正常死亡”,触目惊心!
受够了这个,动不动就用,司法民工看到这种case如履薄冰。
应该给专家们家隔壁安排一个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就能知道什么叫做“犯罪嫌疑人”了,请问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是人权,那他邻居和同小区的人的人权是不是人权?
如果有人身危险性那就逮捕啊,实践中往往是为了规避看守所防止刑讯是种种措施,而把嫌疑人关押到另外的无法会见律师也无各种防止刑讯措施的地方,通过一些极端方式取得口供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人权,小区邻居有人权; 你何以见得你有真正的人权?
写的太好,感谢财新
你被指定居住了吗?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文明的象征。
保护人权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