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对于刑事诉讼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称“指居”)制度存废的讨论,出现新动向。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永公开发文,梳理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来,理论和实务界提出的一系列意见建议。文章表示,初步来看,各方面期望这是一次较为全面的修改,这些意见和建议主要分为宏观和具体两个层面,其中一项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制度和程序,包括“完善逮捕条件,废除径行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财新网】对于刑事诉讼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称“指居”)制度存废的讨论,出现新动向。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永公开发文,梳理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来,理论和实务界提出的一系列意见建议。文章表示,初步来看,各方面期望这是一次较为全面的修改,这些意见和建议主要分为宏观和具体两个层面,其中一项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制度和程序,包括“完善逮捕条件,废除径行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