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广受关注的全国首例单身女子冻卵案画上句号。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认为一审法院驳回上诉人徐枣枣(化名)要求北京妇产医院为其冻卵的诉讼请求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徐枣枣告诉财新,二审败诉的结果并不出乎意料,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下,自己的诉讼请求确实有一定挑战性。
2018年11月,徐枣枣前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咨询冻卵相关事宜,医院对其进行检查后,告知其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冻卵条件,但因徐枣枣是单身女性,医院拒绝了她的冻卵请求。徐枣枣认为,这侵害了自己的生育自主决定权及生育方式选择权,遂以一般人格权纠纷为案由,将北京妇产医院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