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监察法修改结束征求意见 保障被调查人权利仍是焦点

文|财新 单玉晓
2024年10月13日 11:06
508人次在线提出927条意见。对修正草案新增的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三项监察调查措施,学者认为仍有完善空间,并建议允许律师介入调查程序
2018年3月制定并实施的《监察法》共9章69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的监察职权,包括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实践中成为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指南。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监察法(修正草案)》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12日结束。中国人大网数据显示,过去一个月,有508人次在线提出927条意见。财新了解到,不少法律界人士亦关注这部法律的修改动向,建议应继续完善对被调查人权利的保障措施。

  《监察法(修正草案)》此前经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监察法》实施六年后首次修改。中国在2016年底启动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了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2018年3月制定并实施的《监察法》共9章69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的监察职权,包括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实践中成为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指南。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