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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22年受贿4119万余元 广西高官张秀隆受审

文|财新 向凯
2024年11月08日 18:00
官方通报曾指张秀隆盲目高额举债;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
2024年11月8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受贿一案。

  【财新网】落马一年后,广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秀隆涉嫌受贿案一审开庭。据湖南常德中院消息,11月8日,该院开庭审理了张秀隆受贿案,张秀隆被控受贿4119.51万元,其当庭认罪悔罪。

  张秀隆涉嫌犯罪时长为22年。据检方指控:2001年7月至2023年8月,张秀隆利用担任广西南宁地委副书记、行政公署专员,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宾市委书记,广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广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广西副主席,广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19.51万元。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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