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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影视“盗链第一大案”:五年盗播作品8.3万余部涉案近4亿元

文|财新 覃建行
2025年04月24日 08:06
涉案行为人通过“下载上传”“盗链”的方式,在未经爱奇艺、优酷等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传播视听作品8.3万余部,收取广告推广费近4亿元。两主犯分别获刑五年半和三年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通过视听作品聚合App观看影视作品在生活中很常见,但其背后可能存在著作权侵权甚至犯罪行为。4月23日,最高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三即是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的“全国盗链第一大案”。

  最高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知识产权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该案是数字版权领域新类型案件,涉案作品众多、金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精准认定行为人采用“盗链”方式传播作品,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办理同类案件具有参考价值。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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