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仲裁法大修完成 符合条件的境外仲裁机构可在国内开展业务

文|财新 覃建行
2025年09月13日 10:45
《仲裁法》出台30余年后完成首次大修。新法共8章96条,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一大重点是完善涉外仲裁制度,在一定范围内放开了现行法所限定的“机构仲裁”,允许不属于任一机构的临时仲裁庭审理案件
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出台30余年,《仲裁法》完成大修。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仲裁法》,其定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仲裁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在中国也是一种法定的纠纷解决机制。据《仲裁法》,仲裁活动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双方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达成仲裁协议后除协议无效的,一方向法院起诉也不会被受理;当事人还可约定仲裁庭人数、依规选定仲裁员,享有申请回避等权利。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东昊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