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计委网站消息,2014年8月3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有关部署,进一步科学、有序做好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工作组织领导
此次地震破坏程度巨大,人员伤亡情况严重,救灾工作任务紧迫。云南省卫生系统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对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把抗震救灾工作同卫生系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全力以赴组织做好地震伤员医疗救治、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心理干预和恢复灾区正常医疗卫生服务秩序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震伤员死亡和残疾,确保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针对震后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和突发事件,按照相关预案及时开展卫生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