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8月1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正局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戴海波简历
1984.08—1993.03,上海交通大学团委副书记、第二教学部副主任、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1988.07上海市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共青团上海市委学校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
1993.03—1995.09,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市少工委主任(1994.05)。
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8月1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正局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戴海波简历
1984.08—1993.03,上海交通大学团委副书记、第二教学部副主任、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1988.07上海市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共青团上海市委学校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
1993.03—1995.09,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市少工委主任(1994.05)。
版面编辑:卢玲艳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免费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