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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要案回顾】黄兴国受贿4000万获刑12年 权钱利益圈从浙到津

2017年10月03日 09:25
T中
黄兴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揭发他人违纪线索,积极退赃;近年来查处的天津一系列违法违纪问题中,“圈子文化”问题尤为突出

  编者按:中共十八大后的反腐风暴,天津是重要战场。其中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的落马,是天津反腐的高潮。

  黄兴国是因中央巡视“回头看”而倒台的正部级高官之一,其腐化始于浙江终于天津,一路腐败一路升迁,围绕四周形成了浓重的“圈子文化”,教训不可谓不深刻。黄兴国案于2017年8月9日一审开庭。“十一”黄金周前夕,9月25日,石家庄中院认定黄兴国受贿4000余万元,因其检举揭发他人违纪线索并积极退赃,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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