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落马高官审判季继续,上周轮到了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站上被告席。8月9日,石家庄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黄兴国受贿案。
根据石家庄市检察院的指控,黄兴国的腐化过程横跨1994年至2016年这22年间,涉及他在浙、津两省(市)的任职经历:在担任浙江台州地委书记、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代理书记等职务期间,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涉嫌受贿人民币400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