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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13年内受贿1.4亿 广东原“财神爷”曾志权案一审开庭

2019年04月29日 18:23
T中
被控在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的13年内,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

  【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 王婧)落马近10个月后,昔日广东“财神爷”曾志权出庭受审。

  2019年4月29日,福建福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一案。新华社播发了上述消息。

  曾志权的涉案时间长达13年。据官方消息称,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7年,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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