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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六部委治理“奇葩”证明 不得要求社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020年04月29日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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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六部委发文明确,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不得要求居委会、村委会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出生证明、就业状况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等20项证明事项,强调此种做法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

  【财新网】(见习记者 唐爱琳)“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等乱象屡见报端,广为诟病。4月27日,民政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列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等首批20种不应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清单,以治理乱象。

  《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由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共同制定下发。《指导意见》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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