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财新通行证
政经

风险代理引纠纷 湖南律师自诉委托人诽谤罪获法院受理

试听
2021年10月11日 10:07
T中
依据风险代理协议,委托人应支付律师费逾千万元,其拒绝支付,法院也认为这笔费用明显高于普通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委托人还宣称协议系造假,并不断举报、投诉代理律师,称其为“诈骗犯”“谋夺财产”

  【财新网】(实习记者 易英子 记者 葛杏航)因律师费支付问题,湖南律师蔡瑛与委托人舒怡苏产生纠纷。舒怡苏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蔡瑛,并散布消息称蔡瑛“诈骗、伪造合同”。蔡瑛认为,舒怡苏的行为使自己多次被调查,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遂向法院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2021年9月28日,湖南益阳市赫山区法院作出受理案件通知书,认为蔡瑛的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舒怡苏则认为,自己的举报具有正当性。

  蔡瑛与舒怡苏的矛盾源于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舒怡苏为益阳天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天峰置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一酒店公寓项目建设中,施工方湖南益阳朝阳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朝阳城建”)因与天峰置业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向益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14年12月31日,益阳仲裁委作出裁决:天峰置业向朝阳城建支付工程款1173万余元,并支付逾期利息1262万余元(月息3%)。天峰置业不服,后向益阳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均被驳回。2017年3月29日,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发出了拍卖天峰置业名下商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您正在阅读
风险代理引纠纷 湖南律师自诉委托人诽谤罪获法院受理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恭喜 购买成功
有效期:-
您可在 个人中心 - 我的权限 - 单篇 找到购买的文章
您正在阅读
风险代理引纠纷 湖南律师自诉委托人诽谤罪获法院受理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限时优惠,共可读 1 篇相关稿件

我已订阅,切换账号登录
您已经购买了 次单篇文章
订阅后阅读更优惠
日更新文章超50篇 每篇文章不到5分钱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邱祺璞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述评|追问小米汽车事故:智驾安全需要哪些支柱?

2025年04月02日

杭州银行现任行长突然辞任 因何缘由

2025年04月02日

宁波远洋董事长、总经理等三高管同日辞职 近日发生重大沉船事故

2025年04月02日

中国保持欧盟汽车最大进口国地位 中欧计划商讨电动汽车供应链投资贸易

2025年04月02日

中信、中石油积极参与缅甸救灾 中缅油气管道恢复运营

2025年04月02日
财新移动
发表评论得积分
收藏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App 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