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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传国代理律师质疑卫生部

2012年05月09日 18:44 来源于 财新网
律师称,所谓“肖氏反射弧手术”只有通过卫生部的审批才能在临床上进行应用的说法违背《行政许可法》

  【财新网】(记者 徐超 见习记者 刘虹桥)5月8日,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回答财新记者提问时称,卫生部并没有批复过肖传国的两个医疗技术可以在临床进行推广使用。(详见财新报道《卫生部:从未批准肖氏反射弧手术临床应用》)

  邓海华表示,此前对肖传国两个医疗技术的评定都是作为科技奖申报的评定,卫生部从来没有说过,这两个医疗技术可以在临床上推广使用。

  针对此说法,深圳神源医院授权律师、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斌发表博文,表示质疑。

责任编辑:段宏庆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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