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最高法院:电子产品交易凭账号密码即生效

2012年06月05日 16:22 来源于 财新网
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确立意向书、备忘录等具有独立的合同效力,并对电子信息产品支付方式的确认原则、所有权保留制度等做出具体规定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为适应市场交易方式的不断变化,最高法院6月5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诸多新型买卖合同的效力、电子信息产品支付方式的确认等做出规定。

  这一司法解释主要规范动产买卖问题,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

  本次发布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总计46条,以鼓励交易、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为原则,对新型合同的效力、动产一物数卖情形的规范、电子信息产品支付方式的确认、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分配,以及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等都做了具体的确认。同时,关于所有权保留制度、特种买卖问题,也做了规定。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韵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