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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天湖爆炸案”之八】迟来的判决

2012年09月10日 21:55 来源于 财新网
周龙斌隐姓埋名,逃亡四年半后,终被警方抓获;2012年8月,郴州中院一审判处其死刑,但周龙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财新网】(实习记者 石英杰)2007年2月,天湖爆炸案幕后主使周龙斌逃亡。第一站是江西南昌,差点被警方抓获。此后,他逃到海南,混迹于地下赌场,并通过赌场朋友,花8000元办了一张化名“杨俊”的身份证,户籍地为“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

  2007年5月,周龙斌以“杨俊”的化名,来到湖北省十堰市。早年,他多次来十堰购销汽车零配件,而且这个城市不说方言,通行普通话,相对更安全。

  在十堰,周龙斌投资30万元,成为牛头山森林公园梅花鹿养殖场股东,并对场区做了整体改造。尽管最初周龙斌在养殖场投入大量精力,但养殖场却没有起色,一直走下坡路。周龙斌被抓时,只剩下六只梅花鹿。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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