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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河南截访者在京受审获刑

2013年02月06日 14:26 来源于 财新网
北京朝阳区法院判决认定,十名截访者犯有非法拘禁罪,并被判向截访对象支付经济赔偿;但上访者和被告人都不服判决,并称部分被告可能受当地信访局官员指使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轰动一时的河南截访人员被控非法拘禁案,2013年2月5日在北京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一审宣判。

  主犯王高伟因非法拘禁罪获刑两年,并被判与其他被告分别赔偿上访者从约1311元至2401元不等的经济损失。

  同时,该案王晓隆等六名被告,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法院一审判处一年或一年多的有期徒刑。另案审理的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彭某、王某某、范某某,则被判缓刑,相应支付民事赔偿。

  今年43岁的王高伟,河南禹州市方家镇付家村人,小学文化。其余九名被告均系禹州农民,其中八人与王高伟来方家镇。除了三名未成年被告,多名被告为二三十岁的青年。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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