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地沟油、瘦肉精、毒豆芽、毒奶粉、问题胶囊、病死猪肉,“触目惊心,令人发指”,“是可忍孰不可忍”,司法机关将为捍卫“餐桌安全”承担更多责任。最高法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5月3日下午如是说。
最高法院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通报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五个典型案例。
《解释》共22条,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提出了相关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统一了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将自5月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