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汪苏)勾勒新一轮改革蓝图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期不远。据财新记者了解,在公众关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上,争议仍然很大。
财新记者了解到,各方一度期待的国土资源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最终只形成了对新试点的指导意见,未能形成全国层面的管理办法。
为求共识,新试点不再采取突破现行法律的转让、出租等方式,而是在法律框架内,探索以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以及企业兼并、破产等引致的转移等合法流转方式,且范围限定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亦遇阻。此次修法已经选择不动征地基本制度、只改变补偿方式的“小修”,即便如此,各方争议仍然极大。草案在全国人大一审后迟迟未能进入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