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伊春空难事发3年多之后,2013年11月28日,机长齐全军因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在伊春当地法院开庭受审。这是中国民航空难史上首次刑事追责当事人。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哈尔滨至伊春VD8387航班,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此后,机长齐全军因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被立案侦查。
根据中国现行《刑法》,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伊春空难是2004年“11•24”包头空难之后的又一次航空大难。此前,中国民航安全飞行纪录已保持了2102天。事后公布的空难名单中显示,这班飞机上,坐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8人考察团,以及前往伊春出席发改委系统会议的20多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