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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应由中院管辖一审行政案件

2013年12月30日 17:36 来源于 财新网
中级法院应集中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基层法院可不设行政审判庭,以减少地方权力对司法的干预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中级法院应集中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基层法院可不设行政审判庭,以减少地方权力对司法的干预。12月30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在评价《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如此建议。

  姜明安是在人民网与网友交流时如此表示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上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草案》中,业界颇为期待的行政法院制度未能进入议题,只是在提级管辖和异地管辖方面,做出技术性修改。(相关报道参见财新《新世纪》周刊:行政诉讼修法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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