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学者忧3万元罚款难保护“地下北京”

2014年01月07日 17:53 来源于 财新网
北京市出台《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大型工程未勘察地下文物就开工,将被处以1万-3万元罚款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今后,要在北京开工建设大型建筑项目,必须先摸清地下文物保护情况。否则,开发建设单位可能被处一万至三万元罚款。对此,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张杰担忧称,最高3万元的罚款,不足以威慑开发商,很难保证政策有效执行。

  近日,《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将从3月1日起施行。张杰指出,《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保护北京的地下文物具有重要意义。到底如何平衡开发商与文物保护的利益关系,尚有待出台后续法规予以明确。

  旧城内用地超15亩须先勘察文物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曾佳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