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卫计委:医师多点执业须获原单位同意

2014年01月27日 17:04 来源于 财新网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征得第一执业地点书面同意,未担任临床、医技和行政科室负责人等领导职务,通过最近两次医师考核

  【财新网】(记者 周天)医师多点执业在中国试点四年多,至今仍未完全放开。1月26日,卫计委公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仍要求多点执业医师获得第一执业地点的批准。

  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或以上医疗机构定期执业。由于中国医疗资源不足且分配不均,“看病难”问题突出,社会对医师多点执业期待很高。

  根据《意见》,多点执业医师需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应当征得第一执业地点的书面同意。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可以申请多点执业,应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五年以上。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刘亚男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